《安徽省教研、电教机构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全文

懒人考试网    来源: 懒人考试网      2024-02-18       本文受益:      

全国各省市学校资料平台信息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贵州 广西 吉林 辽宁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 西藏 海南 黑龙江
云南 四川 湖北 河北 山西 山东 江苏 浙江 江西 福建 安徽 河南 湖南 广东 内蒙古

本站非官方网站,信息完全免费,仅供参考,不收取任何费用,具体请以官网公布为准!
懒人学习网小编整理分享《安徽省教研、电教机构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全文,供大家学习参考!
安徽省教研、电教机构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
  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教研、电教机构教师的能力和水平,引导广大教研、电教机构教师积极投身教育教学研究和课程改革实践,全面履行工作职责,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研队伍,为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根据国家和我省职称改革的有关规定,结合教研、电教机构特点,特制定本资格条件。
第一章  适用范围
  第一条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全省各级教研、电教机构教研人员。
  第二条  教研、电教机构教研人员专业技术资格分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
第二章  基本条件
  第三条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四条  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立德树人,爱岗敬业,示范引领,为人师表。
  第五条  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研究一线,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和义务。
  第六条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达到申报上一级岗位基本任期年限的要求。
  第七条  继续教育条件
  1.按照规定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培训。
  2.按照规定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合格证,或具备免试条件。
  第八条  身心健康,坚持正常工作。
  第九条  任现职以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 因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年度考核确定不合格的,当年不得申报,并从下一年度起2年内不得申报。
  2.受到党纪或行政处分未满处分期,不得申报。
  3.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挟私报复的,除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5年内不得申报。
第三章  申报条件
  第十条  正高级教师
  一、学历及资历条件
  具备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后(40周岁以下申报者,必须具备硕士学位),并受聘高级教师岗位满5年。
  二、能力条件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深入基层,服务教师,出色完成教育教学指导任务,成果突出。
  2.具有深厚的专业理论功底和研究能力,掌握学科前沿知识及改革趋势,能熟练应用信息技术等先进手段指导教师教学,撰写一篇高水平的反映本学科(专业)前沿的行动研究报告。
  3.经常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工作量饱满。近三年内,教研机构教研员年均听课60节、电教机构专业人员年均听课40节以上;在县以上范围内上研究课、示范课或开展专题讲座(含承担县级以上教师培训任务)年均不少于3次,并获得好评。
  4. 具有突出的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研究、课程改革、教学方法创新、信息技术应用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有自己的实验校(点)。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充分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
  5.在培养指导中青年教师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任现职以来,指导的本地区学科教师在上一级教育部门举办的优质课、技能大赛、多媒体软件制作等获一等奖。
  6.申报当年参加由省级教育部门统一组织的考评课达到良好等次。
  三、业绩条件
  任现职以来,教育教学工作成绩显著,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被评为省特级教师。
  2.被评为省级以上模范教师或江淮名师,或被评为省级以上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选。
  3.享受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
  4.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
  四、教研科研条件
  任现职以来,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项。
1.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发表本学科(专业)论文4篇以上。其中至少有2篇在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
2.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合著由本人撰写的占一半以上)2部。
  3.主持并完成省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电化教育研究或课程改革实验课题1项。
  4. 职教教研人员主编国家规划教材编写2部,或本人撰写4万字以上的经国家或省级相关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规划教材2部;普教教研人员参加经省级以上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并列入中小学用书目录的国家课程教材、省级地方教材编写2次。
  第十一条  高级教师
  一、学历及资历条件
  1.具备博士学位后,并受聘一级教师岗位满2年。
  2.具备硕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后,并受聘一级教师岗位满5年。
  4.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后,并在小学、幼教教研岗位上受聘一级教师满5年(40周岁以下须具备本科毕业学历)。
  二、能力条件
  1.具有较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深入基层,服务教师,较好地完成教育教学指导任务,成效明显。
  2.具有指导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电化教学活动的能力,多层次、多形式开展教研活动,总结的教育教学经验、教学方法受到好评。能熟练应用信息技术等先进手段指导教师教学,撰写1篇较高水平的的反映本学科发展动态的行动报告。
  3.经常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工作量饱满。近三年内,教研机构教研员年均听课60节、电教机构专业人员年均听课30节以上;在县以上范围内上研究课、示范课或开展专题讲座(含承担县级以上教师培训任务)每年不少于2次。
  4. 具有较强的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创新、信息技术应用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有自己的实验校(点),并广泛运用于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
  5. 在培养指导青年教师方面作出突出贡献。任现职以来,指导的本地区学科教师在上一级教育部门举办的优质课、技能大赛、多媒体软件制作等获二等奖以上。
  6.申报当年参加由市级教育部门组织的考评课达到良好等次。
  三、业绩条件
  任现职以来,教育教学工作成绩显著,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被评为市级以上优秀教师或骨干教师。
  2.被评为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专业带头人、或名师。
  3.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成果、优秀教科研成果奖三等奖以上(县级教研人员获得市级优秀教学成果、优秀教科研成果一等奖以上)。
  4. 在上一级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保教活动、技能大赛、多媒体软件制作等获一等奖以上。
  5. 在绩效考核、年度考核中至少3次名列前五分之一,并在申报当年由市级教育部门组织的考评课中达到优秀等次。
  6. 从事艺术和体育教学工作的教研人员,本人在教育、文化、体育部门主办的市级以上汇演、汇展或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 
  四、教研科研条件
  任现职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中两项(其中第一项为必备):
  1.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本学科(专业)教育教学论文2篇(其中省级教研员有1篇在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               
  2. 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全著由本人撰写的占一半以上)1部。
  3.主持1项由市级(其中省级教研人员为省级)以上教育部门立项的教育教学研究、电化教育研究、课程改革实验、科学保教实验课题,并结题。
  4.职教教研人员主编国家规划教材编写1部,或本人撰写4万字以上的经国家或省级相关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规划教材1部;普教教研人员参加经省级以上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并列入中小学用书目录的国家课程教材、省级地方教材编写1次。
  5.参加上一级教育部门组织的教研、电教活动,论文、课件获国家级三等奖以上,或省级二等奖以上,或市级一等奖以上。
  第十二条  一级教师
  一、学历及资历条件
  1.具备博士学位。
  2.具备硕士学位后,并受聘二级教师岗位满2年。
  3.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后,并受聘二级教师岗位满4年。
  二、能力条件
  1.具有良好的服务教师意识,较好地完成指导任务。
  2.具有一定的指导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电化教学活动能力,有自己的联系校(点),不断总结教育教学经验和教学方法。能熟练应用信息技术等先进手段指导教师教育教学,撰写1篇较高水平的教研工作经验总结。
  3.经常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工作量饱满。近三年内,教研机构教研员年均听课50节、电教机构专业人员年均听课20节以上。
  4.在指导培养青年教师方面做出一定成绩。任现职以来,指导的本地区本学科教师在上一级教育部门举办的优质课、技能大赛、多媒体软件制作等获奖。
  5. 应具有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县(市、区)级以上范围开设研究课、示范课、观摩课或专题讲座(含承担县级以上教师培训任务)每年不少于1次。
  6.申报当年参加由市级教育部门组织的考评课(演讲)达到良好等次。
  三、业绩条件
  任现职以来,教育教学工作成绩显著,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被评为县级以上优秀教师或骨干教师。
  2.获得市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优秀教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
  3.在上一级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保教活动、技能大赛、多媒体软件制作等获二等奖以上。
  4.在绩效考核、年度考核中至少3次名列前三分之一,在申报当年由县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考评课中达到优秀等次。
  5.从事艺术和体育教学工作的教研人员,本人在教育、文化、体育部门主办的县级以上汇演、汇展或比赛中获三等奖以上。
  四、教研科研条件
  任现职以来,应具备下列条件中两项,其中第一项为必备。
  1.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学科(专业)教育教学论文2篇,其中省级教研员有1篇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
  2.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合著中参与撰写2万字以上。
  3.参加市级以上教育部门正式立项的教育研究课题并结题。
  4.参加县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课程资源开发、新课程实验、科学保教实验等活动,成果在县以上范围内推广使用或公开出版。
  5.参加上一级教育部门组织的教研、电教活动,论文、课件获得省级三等奖以上,或市级二等奖以上。
  第十三条  二级教师
  1.掌握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能够应用信息技术等先进手段指导教师教育教学。   
  2.具有硕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后,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第十四条  三级教师
  1.基本掌握教育教学研究方法,能够应用信息技术手段,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活动。
  2.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后,并在小学或幼教教研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第四章  破格申报与评审
  第十五条  二级、一级和正高级教师,不实行破格申报。高级教师不实行学历、资历双破格申报。
  第十六条  破格申报高级教师,除具备上述第十一条有关正常晋升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近5年内年度考核至少有2次优秀等次。
  (二)破格答辩优秀等次以上(由市级教育部门统一组织,并制定具体答辩办法)。
  (三)任现职以来教育教学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教书育人成绩突出,获得全国模范教师、优秀教师,省级模范教师、优秀教师等称号。
  2、参加省级学科专业委员会组织的省级优秀课评比、学科教师综合素质技能大赛获一等奖2次以上;或参加全国学科专业委员会组织的全国学科优秀课评比、学科教师综合素质技能大赛获得最高等次奖(特等奖或一等奖)1次以上。
  (四)任现职以来教科研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过省级以上教育部门批准立项的教科研课题并通过鉴定已结题(课题组成员排名前三位,不含子课题),或获得过教科研成果评比一等奖。
  2.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其中有2篇在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或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1部。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资格条件由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资格条件自颁布之日起试行,原《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教人[2005]6号)同时废止。
  第十九条  本资格条件为基本标准,各地应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学习文档  http://news.lazyedu.cn/doc/
懒人考试网    懒人考试网    news.lazyedu.cn             [责任编辑:懒人考试网]
懒人考试网 |   学习文档 |   考试专题 |   懒人高考网 |   懒人中考网 |   继续教育网 |   专题列表 |   教务管理系统 |   高考成绩查询

  懒人考试网手机版   免费学习门户 备案号:赣ICP备13004862号-3 雨竹林考试网手机版

本站所有资料完全免费,不收取任何费用,仅供学习和研究使用,版权和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

Copyright 2024 懒人考试网, All Rights Reserved.